为适应国家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引发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目标,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
因此,2022年7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2年第116号),批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编号为GB 55036-2022)为国家标准,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适用范围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中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维护。
参考原则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配套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是经过实践检验的、保障达到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成熟技术措施,一般情况下也应当执行。
注:因为标准还未施行,因此无法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