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在正常使用时,一些大电流元件发热会导致产品温升过高,长时间这种状态,有可能降低电气性能且伴随电击、着火危险等危险。温度测定试验是防爆安全性能的重要试验之一,用来判断电气产品的质量和电气安全特性。
温度测定试验又分为“工作温度测定”和“最高表面温度测定”。
遵循标准
GB/T 3836.1-2021第26.5.1条
测定要求
1、测试设备:测量仪器对防爆电气设备的温升测量时,不能对防爆电气设备的发热产生明显影响。
2、测试部位:应根据电气设备外观、功能、形状等,考虑设备温度最高的部位,这些部位都应布置测温点(如下图所示),以测出最全面的最高温度。
3、测试条件:温度试验应在不超过设备额定最高环境温度的条件下进行,测得的温度应对每个测温点进行线性修正。
4、最高温度判定:进行试验时,温度变化不超过2℃/h时,则认为已达到最终稳定温度。
注:如果是粉尘类EPL Da级或EPL Db级规定的粉尘层厚度来测定,则需要温升变化不超过1℃/24h时,才认为设备已达到最终稳定温度。
温度测定
1、工作温度测定
- 根据样品额定电压进行供电。
- 等待样品的工作温度稳定到2℃/h。
- 稳定过后进行数据保存,根据测得的温度按照公式进行线性修正。
2、最高表面温度测定
- 根据样品额定电压的90%进行供电。
- 等待样品的工作温度稳定到2℃/h。
- 稳定后进行数据保存,根据测得的温度按公式进行线性修正。
- 根据样品的额定电压110%进行供电。
- 等待样品的工作温度稳定到2℃/h。
- 稳定后进行数据保存,根据测得的温度按公式进行线性修正。
合格判定
I类:
- 电气设备表面可能堆积煤尘时修正最高温度不应超过150℃。
- 不会堆积煤尘时修正最高温度不应超过450℃。
II类:修正后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电气设备上的防爆标志的温度组别温度。(下图II类温度分组)
III类:修正后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电气设备上的防爆标志的温度。
防爆型式的温度测定要求
1、隔爆型“d”、液浸型“o”、充砂型“q”:要求:温度测定只测量外壳外部的最高表面温度即可。
2、增安型“e”、本安型“i”:要求:温度测定除外壳外还要在最不利的情况下进行测量外壳内部发热元件的最高表面温度。
结语
每种防爆型式的温度测量方式会有细微的差别,详细测量方法还是需要参考各类防爆型式的防爆标准,但最终目的都是用最不利的条件获得最高温度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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