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9年CEPA,已公布约130个(子)类别产品在家庭、机构和商业建筑中使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值。《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的《某些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限值条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被定义为”一种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根据1999年《加拿大环境保护法》附表1第65项不被排除在外。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形成地面臭氧和颗粒物的前体,这是烟雾的两个主要成分。烟雾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害。
尽管加拿大已经为汽车修补产品和建筑涂料制定了VOC法规,但消费品类别的自愿准则还不足以使加拿大履行其国家和国际承诺。2022年1月5日,加拿大政府发布了解决这一差距的新法规。这些法规禁止制造和进口超过VOC限值的产品,除非许可证允许例外。
新法规针对家庭,机构,工业和商业产品。受监管的产品组现在包括”个人护理产品;汽车和家用维修产品;粘合剂;除粘剂;密封剂和填缝剂;和其他杂项产品。
受管制产品组和子类别的完整列表见附表1,以及最高VOC浓度。
具体示例包括:
- 个人护理产品
- 止汗剂和除臭剂,包括气溶胶和壬气溶胶
- 重型洗手液或肥皂(例外情况除外)
- 指甲油去除剂
- 个人香水产品(例外)
- 维护产品
- 汽车蜡、抛光剂、密封剂或釉料
- 汽车清洗(仅用于机车飞机的清洗除外),非气溶胶
- 挡风玻璃防水剂
- 空气清新剂,包括具有消毒特性的清新剂(有例外)、单相气溶胶、双相气溶胶、液体或泵喷雾剂、固体或半固体形式
- 浴室或瓷砖清洁剂,包括气溶胶和非气溶胶
- 涂鸦去除剂,包括气溶胶和非气溶胶
- 洗衣粉或上浆或整理产品
- 斑点去除剂,包括气溶胶和非气溶胶
- 厕所或小便池清洁或除臭产品,包括气溶胶和非气溶胶
- 粘合剂、除粘剂、密封剂和填缝剂
- 声学密封胶
- 结构防水胶粘剂
- 脱胶剂
- 杂项产品
- 不粘气溶胶烹饪喷雾
法规的亮点包括:
- 目前,没有必需的测试或一般报告要求。但是,制造商和/或进口商有责任确保他们制造和/或进口的产品符合监管要求。
- 产品的VOC浓度和/或排放潜力测试必须由法规中定义的认可实验室进行。
- 所有受管制产品必须标明制造商的日期或代表代码。如果需要,必须向加拿大政府披露代码的解释。
- 如果获得许可,则必须使用法语和英语的明确说明。
- 如果产品属于多个类别,则必须使用最严格的限制。有限的例外情况确实适用。
- 必须使用取决于实体是制造商还是进口商的信息来维护记录。
- 制造商和进口商所需记录信息的示例包括产品的通用或通用名称,产品的商标和/或商品名称等。
- 制造商的其他信息要求包括记录在每个制造地点制造的每种产品的数量以及制造日期。
- 进口商必须保持每年进口每种产品的数量以及进口日期,海关关税的协调代码描述和编码系统编号,其业务编号(由税务部长分配),产品发件人”主要营业地”的联系信息(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等)。
- 提交给加拿大政府的任何信息都必须与任何证明文件的副本一起保存。
- 记录必须至少保存五年。
- 有三种”替代合规性选项”,它们有自己的个性化要求。它们是:
- VOC合规单位交易系统
- 许可证 – 使用可降低VOC排放的产品
- 许可证 – 技术或经济上不可行性
- 法规和禁令的生效日期:
- 2023年1月1日–法规生效
- 允许有时间申请许可证,以确保从法规发布之时(2022年1月5日)开始,单位等的合规性。
- 2024年1月1日–产品制造和进口的VOC限值和排放潜力。
- 对于附表中列出的所有产品,第31项 – 消毒剂除外
- 2025年1月1日–消毒剂的VOC限值和排放潜力
- 允许政府进行潜在的重新制定和/或重新批准。
- 2023年1月1日–法规生效
强烈建议读者阅读法规全文,了解完整的详细信息。
建议的操作项
- 查看您的产品线,并确定是否有任何产品属于受管制类别/子类别。
- 确定当前 VOC 浓度限值与新建立的限值。
- 请注意实施禁令的时间表:
- 2023年1月1日–法规生效。
- 2024年1月1日–除消毒剂外,最大VOC限值和排放潜力对附表中列出的所有产品生效。
- 2025年1月1日–适用消毒剂限制(附表1表中第31项)。
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参考盛鼎官网的行业资讯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