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事检测行业的小伙伴来说,经常会接触到什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等等,可能对于大多数的朋友来说,如何区分以及选择合适的标准进行执行是一件困难的事,其实不然,本期将一次性看个透彻,一起来看看吧。
正常情况下,我们在国内选择标准的时候应该准寻:国标>行标>企标,国际标准看是否涉及到贸易。
国标
1935年由经济部工业标准委员会(今标准检验局)主管并办理。于1944年6月6日开始实施,该标准共分为26类,每类都有类号。实施国家标准是自愿的,除非主管机关引用标准的任何部分为法规。2003年底,已制定公布逾15000种国家标准。仍有许多国家标准自ISO标准翻译成中文,少数标准也有英文版,但中文与英文解释不同时应以中文为准。2005年改为国家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
行标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的情况下而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1988年12月29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该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2015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规定:“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在标准体系上,逐步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标准制定另有规定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医药卫生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现有模式管理。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标准暂按现有模式管理。核、航天等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军工领域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1]。由此可知,部分行业标准仍然具有强制性。
注:来源为维基百科
企标
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企业标准的要求不得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应当在发布后30日内向政府备案。此外,为适应部分领域标准快速发展变化的需要,1998年规定在第四级标准中增加“国家标准化指导技术文件”作为国家标准的补充,其代号为“GB/Z”。指导性技术文件仅供用户参考。
如何选用标准?
大家只需要记住上面说的权重:国标>行标>企标。简单来说就是必须遵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只适用于单个行业,企业标准只在企业内部有效。
通常我们选择标准的顺序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同类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同时发布时,企业应如何制定和实施标准?
有国家标准和规范时,优先考虑;没有国家标准和规范时,制定企业标准。但是,当有国家标准和商业标准时,企业标准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和商业标准,指标低于国家标准和商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无效。
如果企业标准高于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也可以执行注册企业标准。否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按此顺序执行。可以认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是允许同时存在的,但前提是企业标准要优于(高于)行业标准,行业标准优于(高于)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