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设备和保护系统投放欧共体市场之前,为了贴上CE标志,制造商必须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合格性评估程序对其产品进行合格性评估—— ATEX认证。
该指令要求制造商或制造商在欧洲共同体建立的代理商将产品投放到欧洲共同体市场,必须起草合格声明,这是合格评定程序的组成部分。从产品制造的最后日期算起,符合性声明至少应保存10年。符合ATEX指令的产品的“EC合格声明”的内容包括:制造商或其在欧洲共同体的授权代表的名称或识别标记和地址;旨在在潜在爆炸环境之外使用但有要求或可以与具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和保护系统的安全功能一起使用的那些安全设备,控制设备和调节设备的说明。
ATEX防爆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ATEX防爆等级是如何划分的Ⅰ类:煤矿井下电气设备;
Ⅱ类:除煤矿、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Ⅱ类又可分为ⅡA、ⅡB、ⅡC类,标志ⅡB的设备可适用于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ⅡC可适用于ⅡA、ⅡB的使用条件。
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频率和持续时间,有3个安全级别:
0区(ZONE 0)—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出现和长时期存在的场所。
1区(ZONE 1)—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气体混合物的场所。
2区(ZONE 2)— 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气体混合物,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企业申请本质安全电气设备防爆证书时,应提供装配图,电路原理图,印刷电路板图,丝印图,组件材料表,铭牌图等。企业申请非本安电气设备防爆证书,提交检验的技术数据应包括能反映样品防爆性能的图纸(包括总装图和零件图)。当总图可以清楚地表明产品的防爆参数和结构时,只能提交总图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