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8803──无防护机制(对外辐射型)UV光源的可携式紫外线(UV)杀菌设备评估大纲(Outline of Investigation, OOI)已于2021年09月13日正式出版。该评估大纲主要是针对家用及在类似环境使用的可携式杀菌设备。
这些装置意指当放置在一清空区域中运作时,会有无防护机制(对外辐射型) 紫外线(UV)能量暴露在空气及表面当中的状况。
特别注意,我们在此所提的装置是指当在其运作时是保持固定,并非手持式设备。以下为评估大纲的重点概要:
为使用内建运动侦测功能、活化循环要求以及产品运作的时间限值来解决因UV过量所造成人体伤害之风险提供指引。一旦设备是正确整合,则这些保护措施可用来确保设备仅能在所置区域是清空时运作使用。
能与CSA C22.2 No.250.4/UL 153(可携式灯具标准)结合使用,为由UV过量暴露及超量臭气以外因素所引起的触电危险、起火危险及人体伤害危险提供适用的指引。
利用IEC 62471(灯具与灯具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标准)的要求,为这些装置的UV排放量进行评估与分级。
应用当前适用于其他消费性产品的臭氧测量方法和浓度限值。
除了积极对有关消费者安全与避免UV过量暴露进行市场推广外,我们亦与各个不同的相关方合作,以针对这类固定式、无防护机制(对外辐射型)UV光源等产品类型进一步发展及制定要求。其中我们采用了「防止潜在危险的安全工程」(Hazard Based Safety Engineering, HBSE)概念来为内建防护措施、相关标示等方面发展要求。